近日,深圳一车主连续两次在沈海高速占用应急车道,两天被扣12分,罚6000元,引发网友热议。有网友建议全国推广这一做法,也有网友不解为何罚这么重? 相关处罚截图显示,一辆粤B号牌车辆在沈海高速同一路段,分别于9月30日10时44分和10月1日17时50分,被记录两次违法,每次罚款3000元,记6分。 刘先生的交通违法处罚截图 10月3日,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联系到车主刘先生。他称,当时正值节假日,高速上非常拥堵,自己急着赶去餐饮店上班,对相关法规并不了解,为了赶时间便走了应急车道。刘先生所工作的餐饮店刚刚开业,他表示自己刚来深圳不久,没想到会因此被罚款,也并未留意路上的相关警示。 刘先生称,10月1日下午他便收到了违法处理结果,当时也很震惊,觉得罚款有点重,但他表示“做错了就该罚”。随后,他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,提醒大家吸取这个“花重金买来的教训”,千万别抱侥幸心理,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,非紧急情况下不要占用应急车道。 3日下午,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致电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,咨询这一法规背后的依据和出发点,热线工作人员记录问题后表示,将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,届时会有专员回电,但因国庆假期,未给出明确回复期限。截至发稿前,暂未获回应。 记者另致电负责对外宣传的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警察公共关系处,电话无人接听。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曾就相关问题作出回答 此前,有市民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咨询:“我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走应急车道会被交警处罚吗?”该局于2024年1月30日公开回答: 驾驶机动车走应急车道是会被处罚的。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: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三千元罚款:(一)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;(二)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、路肩、紧急停靠带的。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,除罚款外,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: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,一次记6分。 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吴昀 曹伟 相关新闻 走应急车道,两天两次被罚6000元扣12分,当事人:可能要重考科目一 近日,深圳一男子因堵车急着上班,连续两天走应急车道被罚6000元扣12分。 当事人刘先生称,高速堵车堵了半个小时,自己着急去餐饮店上班,走了应急车道。 看到第一条违章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,上午又走了一次,2天被拍了2次,不知道要被罚这么多,感觉很心疼,需要节后去线下处理违章,可能要重考科目一,提醒大家不要走应急车道。 刘先生称等国庆假期结束后,将去交警队接受处理。 应急车道是供救护车、抢险救援车等特种车辆通行的, 是“生命通道”, 绝不是“避堵捷径”。 部分驾驶人认为的紧急情况,如困了临时歇息、换驾驶人、设置导航查地图、工作会议等,都不属于紧急情况,若因此占用应急车道,均属违法行为。 能使用应急车道的“紧急情况”包括三类(资料图/图文无关) 那么, 什么情况属于能使用应急车道的“紧急情况” ? 1.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故障需停车等待救援时,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,同时开启危险报警灯,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,以警示后方来车,相关人员应立即撤离至护栏外,报警等待救援。 2.车内人员突发疾病时,可以使用应急车道。 3.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应急车道。 交管部门强调,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会延误紧急救援,甚至造成伤员、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的严重后果;同时,驾驶员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、加塞、不断变线,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,易造成交通事故和加剧拥堵。 特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