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近日,山东淄博“捉奸补偿被判敲诈勒索案”迎来新进展。外卖骑手路先生2021年在捉奸现场收取了妻子出轨对象的2.5万元作为补偿,后被法院判定为敲诈勒索并获刑6个月。直至2024年10月案件再审,路先生才被改判为无罪。 今年10月8日,在无罪判决满两年、国家赔偿申请时效的最后一天,路先生向法院正式递交了423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。 路先生在代理律师陪同下,向淄博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。 “其中包含父亲病逝相关赔偿诉求,我坚持写入赔偿申请,告慰父亲洗冤路上的付出。”当事人路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申请赔偿只为给自己和家人讨一个说法。 代理律师介绍,日前,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已出具《接收清单》,确认收到赔偿申请书。 捉奸现场收2.5万元补偿,被判敲诈获刑半年 10月10日,山东淄博街头,35岁的路先生依然在奔波送餐,看起来和以往一样。 送餐间隙,他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的采访。路先生说:“我被判刑了半年,父亲今年刚去世,这个事情对我打击很大,难以恢复正常生活。” 时间回溯到2021年3月28日,做外卖骑手的路先生,发现妻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疑似出轨,于是他跟踪至酒店。 法院判决书显示,路先生进入房间后,的确发现了妻子与他人的奸情。他用手机拍下视频,并拳打脚踢妻子和出轨对象刘某。随后刘某向路先生提出补偿,并现场转账2.5万元。 可在当年4月,刘某却前往公安机关报案,称自己遭到路先生的敲诈。在刘某报案后,路先生亲属向其退还2.5万元,刘某也出具了谅解书。 2021年5月7日,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路先生被刑拘。同年11月2日,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判决,以敲诈勒索罪,判处路先生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 一审判决后,路先生提出上诉。2022年3月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 再审改判无罪,追究情夫诬告未立案 半年刑期结束,路先生被释放回家后,在父亲帮助下坚持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、申诉,要求还自己一个清白。2023年6月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,指令淄博市中院再审。 据再审判决书,法院认为,刘某明知女方已结婚,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,对本案存在重大过错,钱款系其主动补偿;路先生虽有言语施压、打斗,但并无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,不构成敲诈勒索罪。 因此,2024年10月8日,淄博市中院出具《刑事判决书》,撤销此前裁判,改判路先生无罪。 事发现场。 洗清罪名后,路先生曾希望追究刘某诬告陷害责任。但警方认为,该案未捏造事实,刘某是错告,不构成诬告陷害,不予立案。 “都说我申冤成功,但这个冤假错案,冤的是我,错的是谁呢?”路先生说,这场错案,不仅让他失去自由、破碎家庭,也拖垮了年迈的父亲。 2021年底,路先生刑满释放后与妻子离婚。父亲为了给他申冤,维权路上,四处奔走申诉,长期焦虑郁结引发重病,2025年确诊癌症中期,于今年7月离世。 “父亲临走前,还在盼着我彻底恢复名誉、讨回公道。”路先生表示,此前他就计划申请相关赔偿,但父亲离世、孩子开学等各种原因,申请搁置下来。 “谁来为错案担责?” 申请400多万元国家赔偿 2026年10月8日,距离无罪判决刚好两年,也是国家赔偿申请的法定时效最后一天。路先生在代理律师王艳涛、陈贞的陪同下,向淄博市中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,总额共计423万余元。 《申请书》显示,路先生提出的国家赔偿,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万余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,同时加入父亲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近300万元。 他还要求法院公开登报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,并对当年的办案人员启动追责。 谈及赔偿申请中涉及的家属赔偿诉求,路先生坦言,自己清楚这部分诉求大概率无法获得法院支持,但他必须写进去。“既然刘某是认识错误、属于错告,那总要有人为我的错案担责。” 路先生代理律师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陈贞律师向封面新闻证实,10月8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出具《接收清单》,确认收到了路先生的国家赔偿申请书。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出具《接收清单》。 陈贞律师感慨,在外界看来,无罪翻盘是舆论热点,不少人也建议当事人路先生开设自媒体号改善生活。但两年时间里,路先生只是默默维权,从未借机炒作。 “他现在依然在跑外卖,生活很低调。”陈贞律师说,路先生的隐忍与克制,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家人和孩子。 另一位代理律师、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介绍,目前,该案进入法定审查阶段。这场“捉奸索赔、先判罪后翻案”的特殊案件,也持续带来司法思考:婚姻纠纷处理的尺度、敲诈勒索的认定标准、错案背后的次生伤害该如何弥补。 (受访者供图) 特别